因参股公司检出禁用抗生素猪肉,“中国养猪第一股”雏鹰农牧(002477)集团7月29日紧急停牌,又于8月3日复牌。
期间,雏鹰农牧对外公布调查进展,称并未在自留肉样及饲料中发现氯霉素残留,也未找到涉事门店中牟县俊霞雏牧香的相关销售记录,仍“无法确定被抽检产品的来源”。
但这一解释仍然存在诸多疑点。
新京报记者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此次查出问题猪肉的“雏牧香”,其专卖模式一直备受诟病,被业内认为是在走一条十年前就已证明失败的老路。
而凭借“公司+农户”的委托代养模式,雏鹰农牧在生猪养殖规模上跻身全国十强。但多位专家认为这种代养模式存先天硬伤,监管有缝隙。
在快速扩张中,雏鹰农牧的管理费用大幅增加,而净利润大幅下滑。去年养殖业23家上市公司中只有3家净利润下降,雏鹰农牧就是其中之一,且下滑幅度达350.54%。
摆在“养猪第一股”雏鹰农牧面前的困境,恐怕不止是违禁兽药这么简单。
专卖模式:“雏牧香”经营欠佳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7月28日的公告,标称雏鹰农牧集团郑州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在中牟县俊霞雏牧香生鲜肉店销售的一批次猪肉(2015/5/31)含禁用兽药氯霉素。
这让雏鹰农牧旗下“雏牧香”及背后运营公司走进公众视野。知情人士透露,雏鹰农牧郑州商贸公司其实是雏鹰农牧产品销售的参股公司,并不进行产品生产。
雏鹰农牧公开信息显示,集团在2014年9月完成旗下三家商贸公司的股权转让,雏鹰农牧分别持有郑州商贸、北京商贸、上海商贸20%的股权,且其控股子公司——微客得科技持有上述三家公司10%的股权。
这三家商贸公司主要负责当地“雏牧香”的运营,而雏鹰农牧集团剥离商贸公司业务或许与其亏损有关。雏鹰农牧2013年年报显示,上述三家企业分别亏损4660万元、1587万元和363万元。
“雏牧香”是雏鹰农牧首个终端品牌,2012年9月推出后快速扩张。2013年上半年有120余家雏牧香专卖店开业,不过当年下半年仅新开了不到30家。目前雏牧香专卖店在河南有109家、北京8家、江浙沪7家。
7月31日中午,雏牧香北京东城区中心店里,光顾的人并不多。据知情人透露,目前该店处于亏损状态,年营业额只有几十万元,北京所有雏牧香直营店加起来难以达到公司规定的线上线下总营业额1亿元目标。
雏牧香北京一家门店店长称,2013年雏牧香进京时一边做直营店,一边做加盟店,而现在已全部是直营了。当时加盟店交20万-30万元加盟费即可,合同期两年,结束后加盟费如数返还,运营期间的房租、装修、维修等费用全由集团承担。
正是这些优惠条件让雏牧香得以快速扩张,然而好景不长。“年营业额5万和10万的店相比,投入的费用并不会少,但利润却相差极大。有的商家做了一段时间半路退出,集团投入的资金都打了水漂。”这位人士说。
据扬州市梅岭路雏牧香原店主反映称,他两年前第一批加盟雏牧香,但“因整个经营模式有问题,江苏现在都没有再做”。雏牧香常州市一位原加盟店主也说,由于当初营销策略不行,“挣不到钱”,上海、江苏的加盟店如今几乎已关停。
一位接触过雏鹰农牧的业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独立于商超、市场外的肉类专卖店往往高投入低产出,且没考虑购物习惯,人们不会特意跑到专卖店去买肉。“十年前双汇就曾摸索过专卖店模式,结果关闭了大批门店。雏牧香搞专卖店时我们就指出过这是死路一条,为什么还要搞?”
代养模式:“公司+农户”存监管疏漏
雏鹰农牧被检出的氯霉素是一种抗生素,早在2000年就被农业部从《中国兽药典》删除。2002年底农业部在《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明确规定氯霉素禁止使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此,雏鹰农牧在8月1日的最新官方声明中称,并未在自留肉样及饲料中查到氯霉素残留,也没找到涉事门店问题猪肉在“郑州商贸”的销售记录,无法确定被抽检产品的来源。
那么,这违禁抗生素究竟来自何处?多位行业人士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都认为,根本问题或许还是出在与雏鹰农牧合作的养殖农户身上。即便这次事故与农户无关,雏鹰农牧“公司+农户”模式也是存在监管死角的。
雏鹰农牧早在2011年就开始“公司+农户”的“分散养殖、集中管理”委托代养模式,即雏鹰农牧将自有畜禽交予农户,统一提供禽畜、饲料、防疫、技术,农民则依据合同兑现相应的养殖承诺,如保证一定的存活率等。
业内人士称,生猪养殖占地较多,养殖场建成后需投入一定劳动力及管理成本,委托农民代养则可省去建厂、育肥、管理等一系列成本,企业可实现轻资产快速扩张。正是凭借这种模式,雏鹰农牧在短短十年间将养殖规模扩大到全国同行业前十的位置。
但“这种模式有先天硬伤,对合作养殖户达不到24小时监管。农户为保证存活率在家里偷偷用药,企业也没办法监管到。”中国生猪预警网首席分析师冯永辉说。
他认为,氯霉素是一种非常烈的药物,说明猪的病情较严重。没过停药期,药在猪体内没代谢完就进入屠宰加工环节,有可能是雏鹰农牧出现氯霉素猪肉的主要原因。另受成本因素影响,行业内普遍采用抽检方式自检,但抽检率通常不超过5%,这也使问题猪肉存在漏检可能。
据冯永辉介绍,国内有大型企业采取另外的高度集约化规模养殖模式,统一配养殖人员,猪肉监管上更到位,这样养殖的生猪出栏价格每斤要高出同行业1-2毛。
大步扩张:净利润和管理费均“不太正常”
雏鹰农牧在2010年9月15日挂牌上市时,被业界称为“中国养猪第一股”。近三年年报显示,其在西藏、吉林、内蒙古等地注资或增资扩建生猪养殖基地,并于今年6月收购了上游河南太平种猪公司70%股权。
但大步扩张给雏鹰农牧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管理成本大幅上升。雏鹰农牧公布的信息显示,2014年雏鹰农牧总营收额17.62亿元,而其管理费用占比高达13%,比2013年度增加7121余万元,同比上升44.11%。它将管理费上升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公司规模扩大、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折旧等费用增加所致”。
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养猪成本70%来自饲料,医疗、动保约占营收额的5%,固定资产折旧占比不到5%,管理成本不到10%。这13%的管理成本已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雏鹰农牧2013年的年报数据更是“夸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上升198.99%、104.66%和69.70%,三费累计4.17亿元,占当年总营收22.32%。
净利润则是雏鹰农牧另一项“不太正常”的数据。2014年,雏鹰农牧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1.89亿元,下滑幅度达350.54%。雏鹰农牧解释称,这是生猪价格下降及销售减少所致。
但业内却有不同看法。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郑宇洁认为,雏鹰农牧净利润下降超300%,在养猪业并不算常态。尽管2014年猪肉市场不景气,但养殖业23家上市公司中只有3家净利润下降,雏鹰农牧就是其中之一。
“2014年雏鹰农牧的销售毛利率仅11.61%,低于行业整体水平。猪肉价格低迷是净利润下降的原因之一,但主要还在于产能扩大导致管理费用上升,缩减了利润空间。”郑宇洁说。
他认为,近年消费者饮食结构调整,猪肉的消费增长量整体呈下降趋势。而过度大步扩张会给公司的资金运营带来压力,甚至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
原标题:雏鹰农牧违禁肉背后藏三困境公司回应疑点多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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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周六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将2015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锁定在16万亿,预计债务率为86%。在地方已债务累累、负担沉重、风险集聚的情况下,建立债务总额控制机制,限定地方债务最高限额,完全必要,也符合当前地方债的实际。但是,如何控制债务总额,如何才能不让地方政府继续明里暗里地扩大债务,并非靠债务限额就能达到目的的,而必须多管齐下。最迫切的,是建立债务偿还机制,把债务偿还与债务增长有机结合起来。
地方债务在较短时间内突破10万亿大关,并继续快速攀升,很重要的原因是地方政府只知用负债方式扩大政绩、制造影响,而把偿债责任全推给后任,且后任也抱同样想法。于是,债务风险成了接鼓传花,最终不知会在谁手上爆发。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以供销社社员股金为代表的社会集资,曾让地方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因此引发了许多群体性事件。后在各级政府努力下,集资风波被一次次化解,各种集资也最终得到了消化。但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出现了更大的负债风险。不同的是,九十年代主要以企业负债为主,而现在却是以政府负债为主。而提供资金者主要是银行。如此一来,政府和银行也就绑在了一起,只要地方债出了风险,随即就会引发金融风险。
问题在于,地方的实际债务率可能还要超出86%,而从地方负债的热情来看,似乎并没有减弱,很多地区仍在想方设法通过各种平台负债,而银行等机构也没充分认识政府负债的风险,继续配合地方政府负债。16万亿的限额,意味着地方政府今年只有6000亿新增债务空间,这显然不可能满足地方政府的建设需要,很难不突破。而要想不突破,地方政府必定会通过非正常手段满足数据需要。要知道,迄今真正建立了债务偿还机制的地方还是少数,更多情况下,都是烂泥萝卜擦一段吃一段,很少考虑后果。这也意味着,只要不把控制债务总额与建立偿还机制结合起来,要想达到控制总额的目的,难度极大,甚至可以说没有可能。
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负债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只想负债、不想偿还。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带来的不仅是债务规模的扩大,还有社会资源利用率的下降。以信贷资金为例,如果对政府或企业适当控制融资,就会不断增强政府或企业的“节支”意识、资金流动意识,就能不断地提高资金运转效率和利用率。反之,则会效率越来越低、利用率越来越差。美国以远低于我国的M2创造高出我国两倍以上的GDP,除了科学技术水平的差异外,更主要的还是我国政府和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太低、运转效率太低。
为了化解眼前的矛盾和风险,在地方到期债务的处理上,财政部通过债务置换的方式,已经给地方政府缓冲的机会。但这种只救眼前、不救长远的做法,若不与债务偿还机制相配套,未来怎么办?因此,无论如何,化解债务风险的真正手段,还是要建立债务偿还机制,以真正遏制地方政府盲目负债的冲动,使债务形成与债务偿还形成良性循环,债务风险才能得到有效化解。
眼下,地方为了减少直接负债压力,纷纷推出了PPP负债模式,从眼前看,这确实是比较有效的手段。问题是,地方政府过去这些年来已用尽了绝大多数可以利用的资源,特别是水、电、气等可以资产证券化、推进PPP合作等优质资源,新增能用于PPP的,基本是公益项目、公共事业,也就是说,名为PPP,实为政府直接建设,只是从向银行负债转向社会资本负债,且回报只会高于银行。那么,从控制政府债务总额的角度看,压力还是非常大的。尤其对通过政府购买或回购服务的地方来说,未来的债务压力是可想而知的。说到底,还是要有债务偿还机制作保证。
所以,在控制债务总额、建立债务最高限额的同时,建立债务偿还机制,是达成债务总额控制目的的关键。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须将建立债务偿还机制上升到法律层面,以此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不然,16万亿也好,18万亿也罢,难保不会成为数字游戏。(谭浩俊资深财经评论人)
原标题:设债务最高限额,还需建债务偿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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