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2日电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今日发布公告称,自2015年8月12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精对苯二甲酸(税则号列:29173611),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公告显示,2010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8月12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精对苯二甲酸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征税期限届满之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该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精对苯二甲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原标题:海关:对韩国泰国的精对苯二甲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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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环保厅对盐城、连云港、南通沿海三市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逾百个化工项目被取缔。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通报,盐城市5家化工园区通过整治关闭企业17家,取缔化工项目52个,对61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92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盐城市沿海化工园总处理能力60万立方米的固废填埋场工程已获得环保试生产手续,澳洋工业园区化工片区9000吨危废焚烧处置中心、响水生态化工园9800吨焚烧处置中心已核准试运行,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已建成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并完成升级改造。
连云港市4家化工园区通过整治关闭企业30家,取缔化工项目27个,对89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106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连云港(堆沟港)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对企业废水实施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基本完成园区废水特征污染物摸底调查。
南通市6家化工园区通过整治关闭企业15家,取缔化工项目24个,对55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163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南通6家化工园区已实现全部集中供热,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已建成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初步建成企业废气特征图谱库。
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江苏省环保厅要求沿海化工园区全面整改,进一步完善园区环境保护体系,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