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科普一下药店有卖催请药的吗无需打开直接搜索微信【—3182-6647—】20亿美元的诱惑,美国农业催促加快对古巴解除限制(图).
某租车网站首页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提到“房东”这个词儿,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但说起“车东”,可能很多人就觉得新鲜了。这两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型的网络P2P租车平台悄然兴起,“车东”这个词儿也就逐渐流行起来。所谓“车东”,就是把自己的私家车出租给别人使用的车主。通过P2P租车平台,车主招租养车,闲置的私家车变身“摇钱树”;租客能够以更便捷的方式、更实惠的价格,租用他人的私家车,听起来是一种“双赢”的结果。
不过,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P2P租车模式所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近日,PP租车等租车平台就在多地出现了车辆丢失、被抵押等情况,导致车主维权艰难,P2P租车模式所存在的隐患值得关注。
一次偶然的机会,北京的王先生在网上看到广告后心动了。考虑到家里有辆价值40多万的奥迪Q3在闲置,王先生准备把车通过租车平台租出去。他觉得,有了平台作保障,不仅能有一份不错的收益,爱车的安全性也能保证。
王先生:去年家里放了3辆车,我经常不开。偶尔发现他们这个平台很好,他们当时做的广告是零风险,百分之百赔付。我也查过他们的信息,也打过电话问过他们,如果车丢了怎么办。客服告诉我说,肯定会对车负责任的。我就觉得比较安全,就开始租了。
在平台注册成功后,租车平台很快就来人,帮着王先生办理了后续的手续。
王先生:我是去年12月份注册的,先把资料传到平台,然后平台有安装GPS的人来,把车辆整个照几张相,然后把GPS安装上就可以了。
几天后,王先生就把车租了出去,并顺利拿到了爱车赚到的“第一桶金”。一周时间得到了3500元的收益,这样王先生感觉非常满意。不久,第二笔订单又过来了。
今年年初,有租客和王先生约定,在今年1月17号到24号租他的车辆。但让王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这笔订单却出了问题。
王先生:23号晚上12点多,当时天津一个抵押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有人要把车在我们这里抵押,我当时就给租客打电话,手机关机。我给他们PP租车客服打电话,告诉这个情况。第二天PP租车的人就去天津找车。这辆车不在,可能是GPS已经被拆了,就去派出所报警。
在多方努力下,王先生终于在今年4月底找回了失控几个月的车辆。但王先生发现,车辆明显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而且还有多次违章记录。
王先生:车身上有伤,还有当时车上5个GPS全被拆了。当时这辆车在天津的违章是扣分12分。
上海的罗先生也有类似的遭遇。去年底,罗先生在车辆租出去的第二天,就发现车被租赁者非法抵押,后来租车平台根据定位,在山东找到了他的车,但半年后才把车取回来。在失控的这段时间中,罗先生的车车体折损严重,车内很多东西也都丢失了。罗先生说,到现在为止,租车平台仍然没有按照协议进行赔偿。
罗先生:这个车当时有两三万公里没保养,年检这些标志全面是假的,河北的一个牌照。当时我和(租车平台)上海的张经理沟通了,后来他电话给我,说这些东西我们不赔的,不赔我就开始维权了。
租车收益不仅没按预期的那样收到,车辆还遭到了损坏,王先生等人的遭遇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儿——P2P租车模式的确是有风险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P2P租车模式就不可靠了呢?
记者调查发现,与王先生有相似遭遇的人并不在少数。尽管各大P2P租车平台都宣称拥有严格的审查和风险把控能力,但车辆丢失、被盗,以及由此引发的赔偿问题依然频发。
今年3月,多名事故车主来到PP租车网总部,就租车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进行交涉。今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国内首例P2P汽车共享行业的诈骗案进行审判,犯罪人杨某被判处四年半有期徒刑。不久前,PP租车联手海淀警方转战山东、吉林、河北等10个省市,打掉了4个涉嫌利用真实身份从网络平台租车抵押转卖的诈骗犯罪团伙。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高级工程师张一兵认为,车辆丢失、被盗的现象在传统租车行业同样存在:
张一兵:汽车租赁经营的一个特点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获得使用权肯定会把车放在承租人的管理控制之下,为非法分子提供了典当啊、抵押啊,转卖租赁车的可能。
不过,在张一兵看来,尽管有便捷和经济的优点,但P2P租车平台与传统的租车行业相比,风险控制能力并不高,因此成为诈骗分子更青睐的对象。
张一兵:主要的原因是个人的私车更便于诈骗分子拿去销赃、抵押。因为你们租赁公司去卖或者抵押的话,人家会怀疑你。如果是个人的车,容易消除对方的怀疑。第二,租赁企业一般有严格的信用审核手段,在事后如果发生车辆被骗、丢失,他有强大的租车人员和机构,能比较好地应付这种风险,个人租车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追车辆的话,租赁公司因为是追自己的车,法律关系清楚,执行力度就很大,包括公安、法院这方面的配合问题。如果平台的车丢了,谁来追?如果车主自己追,显然没有那么强的执行力。如果委托平台来追,因为平台不是车的所有人,法律关系上比较复杂,执行力上也会减弱。所以显然诈骗分子会更喜欢骗P2P平台上的车。
但在PP租车联合创始人王嘉明看来,P2P租车模式的安全性是完全可以保障的,车主根本不用担心。
王嘉明:从入口处,所有的用户、租客,我们会进行一个审核。我们也在接入信用评级的东西,确保所有的用户、租客在加入的时候,我们会进一步初选,评估这种高风险的人群。第二,在事中,我们会给每辆车加装我们定位的设备,设备会根据后台大数据分析进行监控,系统会自动分析进行甄别。如果有风险的话,在这个阶段是可以发现的。第三,如果出现被盗抢的恶意事件,保底的方案是,我们会有保险金可以赔付。
虽然王嘉明认为P2P租车模式的安全性没有问题,但从私家车主们经历来看,车辆丢失后出现的纠纷,很多都没有很好地解决。王先生说,自己就没有和租车平台就赔偿问题并达成一致。下一步,他准备把受损的车卖掉。
王先生:有很多车主,租的车找回来之后,他们心里也有阴影。他们就卖了,卖了之后再换车。
除了车辆安全性问题,私家车接入P2P租车平台也可能面临着法律障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私家车不能从事汽车租赁经营。但在目前,对于私家车通过P2P租车平台,出租给他人使用来盈利的情况,相关部门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对于外界的合法性质疑,王嘉明认为,PP租车是P2P汽车共享自驾模式,不属于汽车租赁经营的范畴。
王嘉明:我们这个是裸车出租,这个不会面临政策上的影响。
但在张一兵看来,共享自驾模式仍有触碰法律红线的嫌疑。
张一兵:P2P租车所面临的法律法规问题和专车非常类似。两者都面对着非法经营和是否获得许可的问题。
对于P2P租车模式的未来,张一兵认为,并不会成为比较普遍的业务模式。
张一兵:我认为他并不是主流,无论是在国内国外。他在规模上不会超越传统的租赁企业,将来我认为也不会超越传统租赁企业,将来也不会。人们对汽车共享的服务,需要一个高质量的服务,这种私人之间的租赁,我觉得只是满足一部分对价格比较敏感的客户全。受各方面的限制,不可能成为比较普遍的业务模式。(记者刘会民)
原标题: P2P租车“看起来很美”:风控能力存疑理赔困难重重
稿源:中新网
作者:

核心提示:┿(V)【—3182-6647—】加,(V)』3分担当!7记远投效率值+23 汤神要超上季库里已更新
给大家科普一下mj药购买联系方式┿(V)【—3182-6647—】加,(V)』
1.微信【—3182-6647—】
2.我想买听话的水在什么地方可以买 不用找下家了
3.+微信【—3182-6647—】怎样让老婆说实话
4.给大家科普一下药店有卖催请药的吗┿(V)【—3182-6647—】加,(V)』广州挑战赛张择逆转进八强将战李喆 吴迪吞蛋告负
5.给大家介绍听话的水配方制作,听话饮料购买
6.【微信:—3182-6647—】链接,青龙,白虎,朱雀,凤凰,麒麟,神兽,谜药购买够买货源,让人听从指挥的药,辽宁打造季播双子星 开创制作编播新模式.一对一指导安装包教学会
成立专门的调解中心实行保险行业协会、法院、交警三方联动机制
10月10日上午,南昌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在南昌市高新区法院举行。调解中心的设立,有利于实现行业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揭牌仪式现场
保险合同纠纷今后可调解
在当天的成立仪式上,南昌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南昌市高新区法院、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高新大队,举行“南昌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这标志着正式启动南昌地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近年来,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数量迅速增长,导致保险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耗时过长。“长期的实践告诉我们,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不能仅靠法院的诉讼渠道,还要充分发挥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等多种非诉讼的优势。”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辉指出,人民法院与南昌市保险行业协会合作,建立保险合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社会组织与人民法院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引导群众自愿选择公平、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也有助于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障群众司法权益。
据介绍,该调解中心设在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高新大队,实行协会、法院、交警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发生的保险合同纠纷,涉及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以及涉及保险公司的其他纠纷进行调解,帮助消费者实现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各项权益,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无缝对接保护消费者权益
罗辉强调:“调解中心的设立,进一步发挥‘三调联动’平台的纽带和桥梁作用,通过新的工作机制,推动实现行业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为当事人解决保险纠纷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化解渠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举措和新亮点,是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战略新策,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是关注民生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江西省保监局副局长魏竹勇指出,针对部分当事人对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不甚了解甚至心存抵触的现状,调解中心、省保险行业协会、各级保险公司要多渠道宣传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成效及相关典型案例,增进群众对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为确保调解中心的高效运转,该中心聘请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张志文为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他深有感触地说:“诉调对接工作是新时期司法改革工作的新的尝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举措,我一定恪尽职守,认真调解每一个案件,让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者在调解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熊舒娟万魏华新法制报记者杨海涛摄影)
原标题:南昌保险合同纠纷今后可调解
稿源:中新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