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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通知」ghb在哪可以买到,机器人越来越聪明 高端工作岗位也将受到威胁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23-03-17 08:16:23

国内资讯 提示: ghb在哪可以买到 _无需打开直接搜索微信【—3182-6647—】,FHGGDSAWSFAESEW违规变道的车主们更应吸取教训.

  【导读】消费者在京东购买TCL灶具,安装时发现产品有问题,立即向TCL方面反映情况,却遭遇各种拖延。最终灶具不退不换只能修,而维修一个月还是没修好。12点15分《天天315》聚焦:TCL售后服务遭遇“差评”。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大家都知道,消费者购买商品后七天之内,商品发生性能故障,是包退包换的,这是在我国《三包法》中有明文规定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条文:《三包法》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同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可是,最近我们接到甘肃兰州消费者丁先生的投诉,说自己在京东TCL旗舰店购买的灶具,遭遇了自送货之日就发现产品不能使用的问题,他当即向TCL和京东反映,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不能使用的产品不但没能换货、退货,甚至连修都修不好。

  丁先生:我在网上买了TCL的抽油烟机和这个。

  记者:在哪个网上买的?

  丁先生:在京东,7月4号,他就派专人上我家来免费安装调试,但自动熄火装置的炉盘是个坏的,做不成饭,不能正常使用,我赶紧联系厂家总部,人家答应解决,安装师傅还照了照片发过去,结果一直拖着不解决。过了些日子告诉我,包退包换的日子过了,只能给你修了。

  丁先生想,实在换不了,就修吧,只要能用,也就不再强求了。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想修好也是困难重重,就说厂家换回的零件吧,不是货不对板就是拧上就坏。

  丁先生:今天给你寄来一个配件是坏的,明天给你寄来一个配件是豆腐渣配件,装上以后就断成几节,我还牺牲了一个多月的双休日。

  丁先生说,自己和TCL的安装师傅在当时安装时就发现有问题,安装师傅马上给厂家反映问题,还拍了照片。可是,TCL的客服左拖右推,拖过了三包期,然后很严肃地跟丁先生说,你看现在已经过了三包期了,只能维修了。

  丁先生:我说你送来就是坏的,人家说反正你的钱也付完了,不修算了。

  记者:您刚才说,TCL方面跟你说过了包换时间,只能修。可是您刚才告诉我,这个东西送到后就是坏的,怎么过了三包时间呢?

  丁先生:坑你你知道吧。送到后,一调试是坏的,然后安装师傅把电话打回去了。他说你放心,我们去调查核实,一定给你解决,前后我花了十几个小时的长途电话费,结果过了20天告诉我,退期也过了,包换期也过了,只有一条路就是修。

  丁先生说,TCL的客服很厉害,自己跟他们沟通打了一共十几个小时的电话,不管你说什么,他们就是一个字“拖”。

  而对于丁先生购买货品的京东方面,丁先生说,自己也找过。其中一个客服说应该给换货,但后来也没了音讯。

  记者:京东的客服怎么跟您说的?

  丁先生:说不行,应该按照新的消法让他赔偿,也没有什么结果。我买的时候是6月18号,安装是7月4号,修了一个多月,修到现在了。

  昨天,记者分别联系了京东方面和TCL方面。昨天下午,我们接到来自京东集团公关部发来的邮件。邮件中写到:关于《天天315》栏目反映的情况,我们调查情况如下:经核实,客户在京东开放平台的“TCL厨卫电器旗舰店”购买了TCL烟机灶具套装,安装后发现灶具不能打火,客户提交了退换货申请,经商家“TCL厨卫电器旗舰店”与客户沟通后,客户同意了维修,但经过几次维修后机器并未修好,客户目前要求退货。给客户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我们正在协调商家尽快解决客户的问题。很遗憾的是,到开播前,没有收到来自TCL方面的电话和邮件。

  在微信平台上,网友们纷纷留言。“天涯”说,TCL说的不对,是否在包退包换期,以用户反映问题日为准,不以商家处理日为准,否则的话商家永远不处理任何用户的包退包换期,必然都会过期的。而用户不应该同意修理,否则的话就等同于自动放弃退换权了。

  “小乐”说,TCL和京东其实都是有责任的,京东应该负责退货,消费者退一步让TCL来修理,结果也没有修好,消费者让步了,就给了厂家和经销商拖延的机会,没有诚意的厂家真的是让人很可恨的。

  胡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商品可能存在修理,更换、退货等情况规定的比较明确,但也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进行退货,也可以要求更换或修理。如果没有这两项的话,消费者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如果可以减除合同,那么可以要求退货,当然也可以要求更换或修理。请注意,因为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发生的相关运输费用由经营者来承担。

  按照消费者的说法,TCL的客服各种拖延,拖过了退换时间期限,不给消费者退换货,这样的情况属于什么样性质的问题?

  武高汉:从目前情况看,京东也好,TCL也好,都有故意推诿之嫌,明明应该自己给消费者解决问题,但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不给消费者解决问题。我认为,现在消费者依然有权利要求退掉这个产品,而不是像经营者说的那样,只能够修了,退换都不可能了,这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所有产生的相关联费用都应当由经营者负担起来,比如消费者的误工工资,消费者为此而支付的十个小时的长途电话费等,所有合理费用均由违法的经营者进行承担。

  微信平台上,“岁月无痕”说,客服拖延客户这么有经验,真的怀疑TCL产品问题会比较多一些。而“七匹狼”说,正在选择TCL的冰箱,听你们一说我犹豫了。

  武高汉:作为品牌企业,在创建过程中,随时随地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任何一个言论、评论都可能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第一,TCL和京东应当从小事上进行反省,虽然每年几百亿、上千亿的经营额,可能对一台煤气灶不予关心,或者不以为然,但这样的小事不解决,势必会影响你们的品牌建设。

  胡钢:首先要明确一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特别是第23条对冰箱、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也就是说,在接受或服务的6个月内发现有瑕疵的,如果有争议的,这个时候的举证责任是经营者,经营者有责任证明商品和服务没有问题,这一点消费者要特别注意。所谓的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这种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明文要求,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同时对于这类拖延或无理拒绝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那么,消费者除了要求换货外,还可以申请其他赔偿吗?

  胡钢:根据消保法第55条惩罚性民事赔偿的规定,对于一般的消费欺诈是退一赔三最低500元,退一赔三的倍数基数按照商品或服务的价款。同时,惩罚性赔偿针对明知存在缺陷而造成伤亡,按照损失额的三倍赔偿。本案讨论的商品是灶具,这类产品的一个特点是需要安装才能使用,属于特殊商品。同时,如果出现商品缺陷,而且屡次没有修好,更需要行政监管部门进行彻查。同一批次是否存在类似情况?煤气灶具等涉及安全的商品如果存在系统性和技术性问题,应该是责令召回的。

  微信平台上,一部分网友讨论TCL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买电商的自营商品和买第三方的经营商品,有很多不一样。关于TCL的讨论应该怎么看?由此引申出对一个企业来说,售后服务可能造成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产生一定的阴影。

  武高汉:根据国家三包规定,七日之内出现问题,不管是什么问题,哪怕它不符合退的条件,商家也得退。15天之内出现任何问题,哪怕它不符合换的条件,也得换。这是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优惠。新三包法又给消费者赋予了一个明确的权利,只要在三包期内,不管是什么结点上,凡是符合退的,消费者都可以要求退。凡是符合换的,消费者都可以要求换,凡是符合修的,消费者都可以要求修。商家不要把七日、十五天的优惠政策当做法律规定,只要过了期,只要过了十五,就概不负责,不管退了也不管换了,这是商家的错误理解。本案提示所有人,认真学习三包有关规定,同时也提示消费者,自己的权利可以放弃但千万不能随便放弃,特别是不能在经营者的误导下,随随便便放弃自己的权利。

  有网友问,三包的期限到底是怎么算的?如果是30天,结果第30天的时候坏掉了,我第一时间联系厂家,厂家会不会说第二天就过期了?

  胡钢:三包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层级很低,如果可能,希望能尽快升级到行政法规的程度。同时,国家鼓励企业对消费者有更好的、更优惠的承诺,消费者在购物时,请特别注意相关网站、广告宣传内容,这些对于明确双方责任特别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有很大帮助。本案中,我看到有些商家依然在网页中宣传已获得驰名商标的情况,而商标法已明文禁止对驰名商标做任何宣传,否则要指令改正,处10万罚款。这种宣传可以算是一种虚假宣传。

  原标题:网购问题灶具TCL售后“拖字诀”称退换期限已过只能修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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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通知」 导读:ghb在哪可以买到 无需打开直接搜索微信【—3182-6647—】,嘉盛集团:供大于求的现实推低油价.

  7月26日,王府井新东安百老汇影城,观众在影城商店购买饮料。新京报记者薛珺摄

  在该影院的布告栏里写明“谢绝外带食品饮料”。新京报记者薛珺摄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南京一名女士带着薯条和汉堡去看电影,进影厅时被工作人员拦下,称外带食品不能带入。该事件引发网友关注,截至昨日,以“影院谢绝外带食品”命名的微博话题,已有1188.1万阅读量及4883条讨论。不少网友质疑,影院谢绝外带食品却自己销售爆米花等食品,且价格高于影院外,其规定不合理。

  记者随机走访北京市内10家电影院,其中有8家影院张贴有禁止外带食品的提示语,有的影院工作人员会严格要求外带食品寄存,也有的影院即使看到观众外带食品也不会阻止。此外,还有2家电影院并未对观众携带的食品设限。

  律师认为,影院禁止外带食品的规定违反消费者保护法,涉嫌霸王条款,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此前,今年3月,据新华网报道,记者曾就此事走访呼和浩特多家影院,并咨询当地工商部门。当时,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表示,该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体验1外带食品只能寄存禁入影厅

  在朝阳区望京街附近有一家星美国际影城,在影院检票口旁边的墙上贴有一张温馨提示,第一条为“本影城谢绝外带食品饮料”。但在影院内设有一个小超市,超市内出售巧克力派、瓜子等零食及饮料,在影院外超市卖三四元一瓶的饮料,在该小超市内售价为7元。

  7月21日,记者拿着一袋外带食品询问是否可带入影厅内食用,影院工作人员表示仅饮品可以带入影厅,“食品的话,只能带影院自己卖的。”

  与星美国际影城情况类似的还有位于北三环东路附近的北京UME国际影城,在影院地下一层检票口处放置有一块提示牌,上面写着“谢绝超市及场外食品、饮料带入厅内”,在检票口旁设有一个食品售卖处。影院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外面买的饮料可以带入影厅,但快餐和饭要寄存,“我建议你把东西放在包里,不要拿出来吃就行,影院里会不时有检查人员,看到会说。”该工作人员提醒道。

  在位于朝阳区爱琴海购物中心内的北京红星太平洋影城,也立有一块谢绝外带食品的提示牌,上面画有汉堡、杯装饮料及薯条。7月22日19时30分许,记者拿着一袋肯德基食品排队准备进入影厅,一位工作人员上前询问记者所拿的食物是否为外带食物,当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该名工作人员带领记者前往自动储物柜寄存,“这个食物拿进去会有味道。”

  进入影厅后,记者发现旁边的观众从包中拿出了外带的食物,“一般大家都放包里偷偷带进来,拿在手上总会说。”该名观众说。

  体验2设有提示牌但仍可自带食品

  在朝阳区蓝色港湾内的传奇时代影城,每一个放映厅门前都放置有一个小型提示牌,上面写着“谢绝外带食品”。售票处旁边设有食品贩卖处,除卖零食、果汁、爆米花之外,还售卖热狗、炸鸡和薯条。

  7月23日,记者拿着一袋影院外购买的快餐询问是否可以带入影厅,影院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关系。

  情况类似的还有位于朝阳大悦城内的金逸国际影城,虽然检票处的台子上写有“非本影城出售的食品请勿带入影厅”,但有观众拿着沙冰和外带食品进入时,检票人员并未制止。

  在朝阳区三里屯美嘉欢乐影城内,影院内张贴的提示语为“请您不要将汉堡、薯条、瓜子等油腻、味浓、影响观影的食品带入厅内。”不过,当有观众携带油炸食品检票时,一名工作人员只是提醒下一次不要带该类食品观影,但未让该名顾客将食物寄存。

  体验3影院没有规定禁止外带食品

  7月23日,在位于丰台区的博纳国际影城方庄店内,记者并未发现谢绝外带食品及饮料的提示语。记者随后购买了一份麦当劳套餐准备带入影厅,检票时未有影院工作人员阻拦。

  与博纳国际影城方庄店情况类似,7月24日,在朝阳区北京耀莱成龙国际影城慈云寺店内,记者携带多包影城外购买的零食及果汁走入影院,并无工作人员进行劝阻,在影院内也未见禁止携带外购食品的提示语。

  -律师说法

  禁外带食品涉嫌违反消法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认为,影院禁止携带外带食品的规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如果说因为吃东西有味道影响别人的话,那么为什么影城自己的东西可以带进去?”邱宝昌建议,当消费者遇到影院限制外带食品或饮料的情况时,可以同影院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保护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涉嫌霸王条款消费者可投诉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伟表示,消费者花钱买了电影票,电影院就应该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和环境以及座位,而影院设立的“禁止外来食品进入”规则属于其利用垄断地位而设立的霸王条款,是一种“店大欺客的行为”。这种额外强加给一方义务的做法其实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张志伟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张志伟建议,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投诉。

  声音

  张女士:影院里卖的食品太贵了,如果价钱能合理一些,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外带食品,毕竟拎到影院也有点麻烦。

  宋先生:应该规定一下可以带的食品范围,像臭豆腐、榴莲这些有强烈气味的我觉得都应该禁止,但电影院不该禁止所有外带食品。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李馨实习生胡克凡

  原标题:多家影院自设规定禁外带食品饮料涉嫌霸王条款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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